X
<贷款业务

经济适用房开发贷款

  适用对象:符合本行要求的房地产开发商

  产品介绍:指向借款人发放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贷款。

  产品功能: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问题。

  产品特点:

  1.贷款须专项用于本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不得跨地区使用;

  2.贷款利率在本行利率定价基础上可适当下浮,但下浮比例不超过10%;

  3.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方式。

  办贷流程:

  1.客户向贷款行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贷款行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审批;

  3.贷款行与借款人签订合同文本,约定放款专户和支付方式;

  4.贷款行支付审核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电脑版 返回顶部

浙江农信客服 400-88-96596

咨询/投诉电话 400-88-96383

版权所有(2019)瑞丰银行 浙ICP备12022659号
浙公网安备33060302000288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http://www.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