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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适用对象

    在浙江省境内经工商机关依法登记设立的、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产品介绍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本行以商标权作质押担保,向企业发放的贷款。

  产品功能

  该产品可满足抵押物不充足,但拥有具备较高市场价值的商标权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办贷流程

  1.借款人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拟质押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注册证》、借款人资料等相关材料;

  2.贷款人收到借款申请资料后,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拟质押商标使用情况、质押商标权证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实现商标质权的可行性等进行调查核实;

  3.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借款意向后,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双方签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

  4.合同订立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在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贷款人办妥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并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后,予以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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