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
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付款对象为:国有企业、供销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金额起点每笔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浙江农信客服 400-88-96596
咨询/投诉电话 400-88-96383
版权所有(2019)瑞丰银行 浙ICP备12022659号浙公网安备33060302000288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http://www.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