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银行 赢积分换礼品”营销活动
2015-03-26 09:44:45
一、活动对象
瑞丰银行手机银行(含pad银行,下同)客户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及积分规则
活动期间,使用瑞丰银行手机银行进行各类交易,每月可获相应积分,积分可兑换礼品。在活动截止后,对满足条件且未参加过兑换的客户进行短信通知。
1、客户每月多次使用手机银行进行各类交易获取积分仅限一次。
2、积分获取规则:活动期间,第一个月进行交易,查询类交易积1分,转账类交易积3分(既有查询类交易又有转账类交易的,取高积分者,下同);连续第二个月进行交易的,查询类交易当月积2分,转账类交易当月积6分;连续三个月及以上进行交易的,查询类交易当月积5分,转账类交易当月积10分。若活动期间有一个月没有进行交易,则次月重新从第一个月开始积分。
3、客户在活动期间首次激活我行手机银行(含活动期间新开通和活动之前开通但未激活者)并进行转账类交易一笔(含)以上可额外获赠50个积分。
4、客户获赠积分在交易次日到达积分账户,当天所获积分不予兑换。
5、本活动所称的转账类交易包括:行内转账、跨行转账、跨行快汇、预约转账、手机号转账、摇一摇转账、生活缴费、信用卡手工还款和分期、定活互转等;查询类交易是指除转账类交易之外的其他所有交易。
四、兑奖办法
1、本活动仅限瑞丰银行手机银行客户参加。
2、30个积分可兑换洁丽雅毛巾一条、50个积分可兑换8GU盘一个、70个积分可兑换小米移动电源一个。
3、积分兑换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当月未兑完的礼品累计到下一个月。每位客户活动期间仅限兑换一次积分。
4、瑞丰银行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及终止、变更活动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