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定期存款
业务简介: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您的企业可将一定期限内的闲置本外币资金一次存入银行,约定期限,凭存款证实书一次或分次支取本息的存款。
起存金额:
起存金额1万元。
利率:
到期按存款开户日确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实行利随本清。
支取:
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剩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则换发新的存款证实书,按原证实书开立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和原定存期计付利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
到期日支取:单位申请办理单位定期存款销户时,您需持原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并在背面加盖与预留开户银行印鉴相符的印章,销户资金应转入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或原转账开户时资金转出的活期存款账户,不得将单位定期存款直接用于支付结算或提取现金。
到期日办理转期:我行收回原存款证实书,结清利息,换发新的证实书,按转存之日起息;如到期未办理转期手续,其逾期息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我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