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丰收贷记卡 享必胜客免费大餐
2015-02-25 09:30:59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12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丰收贷记卡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丰收贷记卡持卡人每卡只要符合上月消费满两笔且两笔累计金额满288元及以上(不含转账、取现),次月10号后即可在积分商城或微信银行微商城以1008积分兑换一张必胜客30元抵用券。每卡每月限兑换一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四、活动流程:
五、活动细则:
1.账户及卡片状态正常的全省丰收贷记卡(公务卡、大额分期卡及副卡除外)均可参加本活动。
2.本活动抵价券每月共设2000张,先到先得,兑完即止,每人每月限兑换一次,次月可继续参加。
3.消费数据以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核心系统消费数据为准。在累计持卡人刷卡消费金额时,如遇每月月末,持卡人须在晚上18点之前消费,过时为系统扎账时间,所消费金额将计入下月,请持卡人提前消费。
4.持卡人凭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到必胜客门店指定机具上验证,转发有效,请妥善保存验证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丢失不予补发。超过抵价券的消费金额请持卡人自行支付。
5.活动期间由于验证机具故障、店面装修、地址变更等情况造成持卡人无法正常参加此活动与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无关,建议持卡人择日、择店使用。
6.持卡人须在积分类商户消费,如在下列类型商户消费积分不予计算:低扣率、零扣率及特殊类型商户,包括但不仅限于:房地产类、批发类、汽车销售类、网上消费类、典当拍卖信托类、公立医院类、公共学校类、慈善与社会服务类、保险类、公共事业类、政府服务类、烟草配送类、金融机构商品服务类、信用卡还款类等。
7.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视本活动情况做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奖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