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分期产品利息收取方式及提前还款规则调整的公示
2023-02-23 10:26: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浙江农商银行系统丰收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2022版)》(浙农商银办〔2022〕199 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提升服务水平,本行于2023年2月24日起对信用卡账单分期、灵活分期、现金分期产品利息收取方式及提前还款规则进行调整。
分期利息收取方式调整前为全部分期利息一次性收取,调整后为分期利息分期收取,分期提前还款规则调整详见下方表单:
服务项目的名称 | 服务价格 | 服务价格 (调整后) | 适用对象 | 文件依据 |
分期提前还款 | 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回 | 按剩余分期金额中未偿还本金的3%收取违约金 | 标准贷记卡客户 | 关于印发《瑞丰银行丰收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瑞银发〔2023〕32号) |
*如有变动,以最新公示为准。
瑞丰银行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