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银行关于国内信用证业务收费标准调整情况的公告
2025-05-23 15:33:36
根据我行目前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开展情况,拟对国内信用证部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相关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项目 | 收费品种 | 收费币种 | 收费标准 | 收费方式 |
国内信用证 | 开证手续费 | 人民币 | 按开证金额的0.05%-1%收取,最低300元/笔 | 一次性收取 |
国内信用证 | 修改手续费 | 人民币 | 按每笔100元收取。增额修改的,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最低100元/笔,不另收取修改手续费 | 一次性收取 |
国内信用证 | 到期付款确认(承兑)手续费 | 人民币 | 按到期付款金额的0.05%收取,最低200元/笔; | 一次性收取 |
国内信用证 | 通知手续费 | 人民币 | 按每笔100元收取 | 一次性收取 |
国内信用证 | 修改通知手续费 | 人民币 | 按每笔50元收取 | 一次性收取 |
国内信用证 | 议付/交单手续费 | 人民币 | 按议付单据金额的0.1%收取,最低100元/笔 | 一次性收取 |
国内信用证 | 电报费 | 人民币 | 按实收取 | 一次性收取 |
国内信用证 | 快邮费 | 人民币 | 按实收取 | 一次性收取 |
瑞丰银行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