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业务
业务简介: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本金和协助收回本息的代理业务。
申请人条件:
在我行系统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均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经办机构:
我行各支行(营业部)为委托贷款申请的经办部门。
业务功能及特点:
自主确定。委托贷款的最大特色在于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均由委托人自主确定,委托人享有完全的自主权。
风险自担。我行将根据贷款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风险。
申请资料:
1、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人为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还需要提供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等;
2、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借款人为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还需要提供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等;
3、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