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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3-11 00:00:00

  根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瑞丰银行决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20年3月31日(周二)上午9:30

  2.会议地点:瑞丰银行三楼一号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

  3.会议召集人:瑞丰银行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0日。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瑞丰银行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瑞丰银行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瑞丰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瑞丰银行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报告》

  5.审议《瑞丰银行2019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分配的议案》

  6.审议《瑞丰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审议《瑞丰银行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瑞丰银行2019年度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镜湖瑞丰银行大楼追加投资预算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申请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中有效期限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申请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授权的议案〉中授权期限的议案》

  (二)审阅报告

  1.瑞丰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瑞丰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三、其他事项

  1.会议出席对象:

  (1)至2020年3月20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在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均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见证律师,人民银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浙江省农信联社代表。

  2.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公章,下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金证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金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处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书须载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权限)、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金证原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由自然人股东签名并按指印,委托书须载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权限)、股金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设在瑞丰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所在地设本行支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在所在地本行支行办理登记(本行职工股东在现就职单位办理登记),然后由各支行负责上报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4)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持有本行股权50%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因此,表决权受限的股东只能进行参会登记,会上无法进行表决,也无法进行表决的授权委托。

  3.会务联系人:余先生、钱女士联系电话:84788116 81105389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授权委托书文本可向本行各支行索取。

  特此通知。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