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行POS刷卡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16-08-20 14:08:20
尊敬的瑞丰银行POS商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的要求,自2016年9月6日起,对我行为贵商户提供的POS刷卡服务的结算手续费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标准如下
业务类型 | 收费标准(费率) | 备注 |
借记卡单笔刷卡业务 | 0.45% | 单笔手续费20元封顶 |
贷记卡单笔刷卡业务 | 0.55% | 无封顶 |
贵商户如同意上述调整,请与您的客户经理联系并在《特约商户受理银联卡补充协议书》上加盖贵商户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个体工商户由法人签名盖手印),我行将为您完成上述费率的调整,否则将以停机处理。除本通知中变更的手续费标准条款外,双方之前签订的《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协议书》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如有疑问请咨询瑞丰银行各营业网点。
瑞丰银行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