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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卡分期产品利息收取方式及提前还款规则调整的公示

2023-02-23 10:26: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浙江农商银行系统丰收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2022版)》(浙农商银办〔2022〕199 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提升服务水平,本行于2023年2月24日起对信用卡账单分期、灵活分期、现金分期产品利息收取方式及提前还款规则进行调整。

分期利息收取方式调整前为全部分期利息一次性收取,调整后为分期利息分期收取,分期提前还款规则调整详见下方表单:

服务项目的名称

服务价格
(调整前)

服务价格

(调整后)

适用对象

文件依据

分期提前还款

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回

按剩余分期金额中未偿还本金的3%收取违约金

标准贷记卡客户

关于印发《瑞丰银行丰收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瑞银发〔2023〕32号)

*如有变动,以最新公示为准。

瑞丰银行

2023年2月23日